基督教发展历程:从起源到多元分支的演变

The History of Christianity

Posted by shake on December 18, 2025

起源:犹太教内部的分歧与基督教萌芽

基督教的起源始于公元1世纪初期在犹太教内部产生的一小股流派的分歧。认为耶稣就是预言中的弥赛亚(救世主)。他们决定打破犹太教“不传外邦人”的千年习俗,开始将包括妥拉信仰体系在内的整套犹太信仰体系和耶稣的故事传播出去,寻求“破圈”。

主流犹太教会对此并不认同,他们认为耶稣自称为神子,以及宣扬死而复活的故事,违背了妥拉的教导,是对犹太信仰的冒犯。

奠基:耶稣的生平、传教与信仰核心确立

耶稣是一位犹太人,被认为是犹大部落中大卫王的直系后代。

  • 身份与传道: 耶稣自称是创造亚当和夏娃的犹太教所信仰的上帝(雅威)的儿子,甚至直呼神为“爸爸”。他传道期间展现出惊人的智慧和神迹,如治愈病人、使五千人吃饱饭、在水上行走等。他收了 12 个门徒,并预言自己必须前往耶路撒冷接受命运,在那里他会死,但也会重生。
  • 受难与复活: 耶稣的行为和言论(如指责教会长老)引起了主流犹太教会的反对。他最终被门徒犹大出卖,被犹太长老交到罗马人手中,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他的信徒相信,耶稣死后的第三天复活,之后升天
  • 使命: 耶稣升天前嘱咐门徒,将他的生平事迹和教诲传播给全世界的人

普世化关键:使徒保罗的转变与神学奠基

使徒保罗(原名扫罗)是推动基督教普世化的关键人物。他最初是一名教条主义的法利赛派犹太教徒,积极打压和迫害耶稣信徒。

  • 转变: 在前往大马士革的路上,扫罗遇到了显灵的耶稣,得到了启示,最终转信耶稣,并改名为保罗。
  • 神学贡献: 公元 40 年到 70 年间,保罗的传教活动覆盖小亚细亚、希腊、叙利亚、塞浦路斯等多地的地中海沿岸区域,并写了大量书信(为后来的《新约》奠定了基础),提出了与恪守律法的犹太律法派不同的理解。
  • 核心教义:“因信称义”: 保罗主张,外邦人不需要遵守犹太教繁杂的特定传统律法(如割礼、洁食律法等),因为这些只是表面功夫。信徒只需要虔诚地相信耶稣,就能在内心实现与神的契约,达到“正义”(即得救)。这一理念极大地降低了加入该信仰的门槛,加快了其向非犹太人(外邦人)的传播速度。
  • 名称确立: 随着非犹太信徒的增加,该群体在安提阿首次被称为 Christian(基督徒)

经典成型:《新约》的编撰与基督教圣经确立

早期基督徒(包括耶稣的门徒及亲近门徒的信徒)记录了耶稣的生平事迹和教诲,使徒保罗的书信也被收集起来,这些内容被整编成“新的见证”或 **“新的契约”,即 《新约》

  • 《新约》包含了福音书(如马太、马可、路加、约翰四人所写)和保罗的书信等 27 本书
  • 基督徒认为,犹太教的经典(《妥拉》/《塔纳赫》)是上帝与子民之间 “旧的约”(即《旧约》);需要说明的是,基督教《旧约》包含“次经”(如《多比传》《犹滴传》),而犹太教《塔纳赫》不包含这些内容,两者并非完全等同。
  • 《旧约》和《新约》合编,最终形成了基督教的权威经典 c《圣经》**。

扩张:基督教的早期传教与跨地域传播

随着因信称义理念的传播和《新约》核心文本的初步成型,基督教的传教活动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从公元1世纪中期开始,信徒群体以耶路撒冷为起点,逐步向外扩散,短短数十年内便覆盖了地中海沿岸的广泛区域——东到小亚细亚(今土耳其一带)、叙利亚、巴勒斯坦,西至希腊、马其顿,南抵埃及的亚历山大城,北达罗马帝国统治下的欧洲南部地区。这种快速传播一方面得益于保罗等使徒的跨区域宣讲,另一方面“无需遵守犹太传统律法”的教义降低了外邦人的加入门槛,让信徒数量得以快速增长,逐渐从犹太族群的小众流派,发展为跨民族、跨地域的宗教社群。

磨难:罗马帝国时期的基督教迫害与坚守

在罗马帝国的多神信仰文化体系中,基督教最初被视为“异教”(区别于本土主流多神信仰的外来宗教),加之其“一神信仰”与罗马帝国的多神崇拜传统、皇帝崇拜制度相冲突,基督徒长期遭受帝国官方与社会层面的双重打压。除了耶稣曾被罗马政权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历史背景,更核心的矛盾在于:基督徒拒绝崇拜罗马诸神和皇帝神像,被统治者解读为“不忠于帝国”的叛逆行为;同时,基督教的秘密聚会、平等互助的社群模式,也与当时的社会阶层秩序形成张力,引发主流社会的猜忌。

这一迫害阶段持续了近3个世纪,期间多次出现大规模官方迫害事件——比如公元64年尼禄皇帝以“纵火罗马”为由大规模捕杀基督徒,将其当作替罪羊;公元303年戴克里先皇帝颁布敕令,销毁圣经、关闭教堂、流放神职人员,是罗马帝国历史上最严厉的基督教迫害。普通基督徒则常面临流放、没收财产、甚至被投入角斗场与猛兽搏斗致死的命运,尽管如此,基督教仍在迫害中持续隐秘传播。

转折:基督教的合法化与罗马国教确立

迫害持续到公元4世纪,罗马帝国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君士坦丁(Constantine)的出现,彻底扭转了基督教的命运。这位罗马帝国后期的重要统治者,早年便随父征战,公元306年继承帝位后,通过一系列战争统一了分裂的罗马帝国。而他与基督教的结缘,成为宗教发展史上的关键转折点——公元312年的米尔维安大桥战役前,君士坦丁声称看到十字架异象,随后皈依基督教,这份信仰转变直接推动了他对基督教态度的根本性改变。

  • 合法化: 公元 313 年,君士坦丁颁布《米兰敕令》,正式将基督教定为合法宗教,他也成为历史上第一位基督徒皇帝。不仅如此,他还大力扶持教会发展,召集尼西亚大公会议规范教义,为基督教后续成为罗马国教奠定了坚实基础,其决策深刻影响了西方宗教与政治的发展轨迹。这一决策背后,既源于他的个人信仰转变,也与当时基督教群体已显著壮大、罗马多神信仰体系衰落、统治者需整合宗教力量巩固统治的历史背景相关。
  • 国教地位: 在公元 380 年,基督教最终被正式确立为罗马帝国的国教。

教义统一:《圣经》修订与教会规范确立

随着信徒和教区的扩大,君士坦丁意识到各地区对基督教义的理解和经文版本不统一

  • 大公会与教义确立: 公元 325 年,君士坦丁召集了各地的主教举行了大公会,讨论和确立了教义的正确理解(例如,耶稣兼具完全的神性与完全的人性)以及教会的制度和仪式规范。
  • 文本统一: 公元 331 年,君士坦丁让学者准备了 50 本圣经抄本,为《圣经》最终版本的定稿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
  • 《圣经》的最终定稿(包含《旧约》和《新约》)是经过多次讨论后,在公元 4 世纪末(约 400 年后)被敲定下来的。现存的早期希腊语抄本与今天的版本“基本一致”,但存在部分句子缺失或增多的出入。

第一次分裂:东西教会分歧与东正教、天主教形成

公元 395 年,罗马帝国分裂为西罗马帝国和东罗马帝国(以君士坦丁堡为首都),这导致教会权力也开始两级分化

  • 权力与文化差异: 东部教会主要使用希腊语,西部教会主要使用拉丁语。罗马教会的领袖自称 Pope(教宗),并声称拥有更大的权柄(因其由耶稣大弟子彼得所建),要求所有教会听从他。东部教会拒绝承认罗马的权威。
  • 东西大分裂: 这种权力、教义和文化上的分歧,最终导致在公元 1054 年发生了“东西大分裂”
  • 结果: 西部的教会被称为 Roman Catholic Church(罗马普世教会),后被翻译为天主教;东部的教会被称为 Orthodox Catholic Church(正宗普世教会),后被翻译为东正教

第二次分裂:宗教改革与新教的崛起

在欧洲中世纪后期,西方的天主教(普世教会)影响力扩大,积累了财富,也逐渐走向腐败。神职人员垄断了拉丁语经文的解释权,还开始贩卖赎罪券——天主教赎罪券的原始教义本是“赦免罪罚”(而非直接抵消罪过,罪过的赦免需以忏悔、痛悔为前提),但贩卖行为彻底歪曲了其本意,沦为教会敛财的工具。这一腐败现象引发了广泛不满,最终催生了宗教改革运动,而这场运动的发起者,正是德国奥古斯丁修会修士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 宗教改革爆发: 公元 1517 年,对教会腐败深感不满的马丁·路德,将质疑教会权威的《九十五条论纲》张贴于维滕贝格教堂大门,公开抨击贩卖赎罪券等行为。这位后来新教路德宗的创始人,不仅敢于挑战传统教会权威,还主张“因信称义”,强调信徒通过直接信仰上帝即可得救,无需教会作为中介;他还推动将《圣经》翻译成德语,让普通民众能够直接阅读经文,打破了教会对经文解释的垄断。
  • 再强调“因信称义”: 马丁·路德重新拾起使徒保罗提出的“因信称义”理念,厘清了与天主教教义的核心分歧——天主教主张“信望爱结合”,认为信心是得救的基础,行为(善事、圣事、忏悔)是信心的外在体现;而他则坚持,信徒只需虔诚地相信上帝和耶稣即可赎罪,坚决反对将行为作为得救的核心条件。
  • 新教形成: 追随马丁·路德并抗议天主教会的人被称为 Protesters(抗议者),由此衍生出的教派就是 Protestantism(抗议教),在华语世界被称为新教。马丁·路德的思想不仅引发了欧洲宗教格局的重大变革,打破了天主教的一统局面,更为新教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对欧洲的宗教、文化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天主教与新教的核心差异及中国语境下的称谓说明

首先需要明确中国语境下的特殊称谓:在全球范围内,“基督教”是广义概念,包含天主教、东正教、新教三大主要分支;但在我国,通常将“新教”直接翻译并称为“基督教”,而天主教、东正教则保留原有称谓,这一约定俗成的表述需注意区分,避免混淆。以下是天主教与新教(我国所称“基督教”)的核心差异:

对比维度 天主教 东正教 新教(我国所称“基督教”)
核心教义侧重 延续“信望爱结合”,信心是得救基础,圣事、善事、忏悔等行为是信心的外在体现,二者相辅相成 强调“三位一体”和“道成肉身”,重视神秘主义体验与教会传统,主张信心与行为并重 坚定主张“因信称义”,信徒仅凭对上帝和耶稣的虔诚信仰即可得救,无需教会中介或刻意的善功积累
教会权威结构 实行教宗集权制,罗马教宗是耶稣大弟子彼得的继承者,拥有全教会最高权威,教会层级分明(教宗-主教-神父等) 无统一最高权威,由各自主教公会议领导(如君士坦丁堡、亚历山大等教区),各教区平等独立,尊重君士坦丁堡牧首的荣誉性首席地位 主张“教会自治、信徒皆祭司”,无统一最高权威,不同教派(如路德宗、加尔文宗)各自设立独立教会组织,信徒可直接与上帝沟通
宗教仪式与圣事 有七件圣事(洗礼、圣体、坚振、忏悔、圣秩、婚姻、临终涂油),仪式庄严繁琐,重视教堂、圣像、圣物的象征意义 有七件圣事,仪式华丽庄重,重视圣像崇拜(认为是“神圣的象征”),教堂装饰精美,保留较多早期基督教礼仪传统 简化仪式,仅保留洗礼和圣餐两件核心圣事,反对崇拜圣像、圣物,教堂布置简洁,注重讲道和信徒团契交流
经典解读权 神职人员拥有《圣经》权威解读权,普通信徒需通过教会教导理解经文 以《圣经》和教会传统为双重权威,神职人员负责解读经文,同时重视早期教父的教义阐释 主张“唯独圣经”,《圣经》是信仰唯一权威,鼓励普通信徒直接阅读理解经文,否定教会对经文解读的垄断权
神职是否可以结婚 教宗、主教、神父等神职人员需坚守独身制,不可结婚;修士、修女也需誓守独身 教区神父可在受神职前结婚,结婚后不可再婚;修士、修女及主教需誓守独身,不可结婚 神职人员(牧师、长老等)无独身要求,可自由结婚